欢迎来到景德镇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景德镇市红十字会组织介绍
时间:2022年05月13日

     一、景德镇市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立景德镇市红十字会,为参公群众团体正县级单位。市红十字会由挂靠市卫生局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机关党的工作由中共景德镇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干部按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机关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市财政单列,直接拨款;外事工作归口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台工作由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指导。

       景德镇市红十字会共有编制9名,现有正处领导2名,副处领导2名,正科领导1名,副科领导1名。在职人员共8人,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办公室、救护赈济科。全市有县级红十字会机构4个,(乐平市红十字会、珠山区红十字会、浮梁县红十字会、昌江区红十字会),机制理顺率达1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人事、保密、财务、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对外联系及接待工作;负责本级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救护赈济科。

        负责备灾、救灾工作,制定救灾预案;负责开展社会募捐和接受国内外捐助,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仓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负责开展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全市红十字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筹集境内外人力、款物、信息、服务等人道资源;策划、实施人道救助服务项目;协助开展国际人道交流与项目合作。

三、红十字会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景德镇市红十字会六届一次理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