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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为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本着规范、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景德镇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暂行办法:

一、财务管理原则

1、统一管理原则。红十字会的所有资金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核算,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2、规范节约原则。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厉行节约,力求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合理规范使用资金。

3、财务公开原则。每年度公布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在会网站上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年中、年终向会党通报上半年及全年财务收支情况。

4、程序报批原则。严格履行经费开支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办理。

5、集体决策原则。根据红会工作实际,既要严格规范,又要管理有效,对大额经费和特殊开支项应经会党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

6、领导负责原则。会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会长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资金使用负领导责任。

二、财务审核程序及相关规定

1、本会的各项经费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1000元以下(1000)的所有支出,由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批报销。报销签字程序:经手人→各科室负责人→分管财务副会长签批。 

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的所有支出,承办科室提交“经费开支预算清单”,送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核签字,再报常务副会长签字批准。“经费开支预算清单”签字程序: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财务副会长常务副会长;报销签字程序:经办人(附经费开支预算清单)→科室负责人→分管财务副会长

重大财务支出(金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须先经执委会研究通过,再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列支。

2、坚持严格的审签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

3、严格票据审核监督。购买物品的发票要真实合法,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要填写清楚:审核时发现报销的凭证发票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查处。报销手续须在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超时报销须提前说明原因。

4、办公用品购置。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每季度统购一次,因需发放。领用手续须按《办公用品领用表》执行。购买办公用品时须两人以上,未按程序购买的不予报销。购置程序:每季度初工作人员提交购物申请单→办公室主任汇总→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核常务副会长签批→购置。

5、批量物资采购(含赈灾、救助项目等)。由会党研究采购方案,并公示,采取公开公正的招标方式,须由两人以上经办(政府集中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坚持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的原则。采购程序:相关科室提出采购方案→会执委会研究→会党研究→公示招标→验收。

6、募捐款物的管理。募捐活动须按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规进行,募捐款须入募捐账号,募捐物须入库,并开具有效捐赠票据,活动结束后及时公示结果。本会工作人员在开展社会募捐时,募集的款物必须进入本会的账号和仓库,如没有进账入库,一经发现,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赈灾款物发放须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由会党研究决定发放方案。对于10000元以下(10000元)的救助款发放程序为:赈科提出建议分管财务副会长审核常务副会长签批→财务核支。对于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救助款发放程序为:赈科提出建议会执委会研究通过会党组研究通过后,方可列支

7差旅费。标准按《景德镇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8、招待费。本着节约的原则,按《景德镇市红十字会接待制度》执行。

9、财务报销单证和凭据审核,由办公室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常务副会长核准,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10、搞好财务的定期核算。各项经费收支按财务制度分类,每半年公布财务使用情况,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11、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事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并按有关规定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

12、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报帐,必须附发票和公务卡结算凭证,且报帐发票金额或日期与公务卡消费结算凭据一致。

13、报销发票凭证必须合法合规,即为税务或财政的正式发票,并有时间、项目、金额、开票人及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14、报销发票以及凭据应与实际支付过程和内容应相一致。报销单要按所列项规范完整填写清楚,并有经办人及科室负责人签字。

15、对开支手续、票据、未使用公务卡支付等可能存在不规范报销账目,财务室可以要求具体经办人提供书面说明,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16、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报销时需附相关文件。

17、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常务副会长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18、因公临时出国国际旅费严格按《江西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19常务副会长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财务账目和报销单据。

20、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